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门诊及住院管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7 作者: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了持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及日常诊疗工作,结合近期疫情防控 形势及医院工作实际,特将我院疫情防控时段门诊就诊和住院管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院区人员管理

所有进入医院区域的人员,均需扫描健康码和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医院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应当主动、如实告知个人疫情相关旅居史、接触史。如故意隐瞒病情,拒不配合疫情防控,造成疫情传播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门诊就诊提示

1.实行预约挂号错峰就诊(急诊、发热门诊除外)。

2.倡导无陪同就诊。老年患者、儿童患者、生活无法自理或特殊病情患者,可安排一位家属陪同就诊。

3.双码查验,体温检测。所有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均需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门诊。

4.提供新冠核酸便捷检测服务。在医院新外科综合楼左侧“新冠核酸检测”点可以直接进行核酸采样检测,不需挂号。

5.发热患者请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

6.为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请配合做好以下工作:严格遵守一人一诊一室、诊区内严禁餐饮、保持一米社交安全距离。

三、住院管理提示

1.除急诊外,住院管理实行预约住院。

2.住院病房24小时封闭管理,患者入院后不得离院。所有住院患者均须执行医院分类收治流程,配合新冠病毒核酸筛查。

3.谢绝到院探视。

4.非必须不陪护。特殊情况需陪护的,固定1名陪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陪护人员陪护前必须进行新冠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能陪护。住院期间,陪护人员每周需重新进行一次新冠核酸检测。

5.陪护人员需严格遵守探视制度及医院相关管理制度,做好个人护,主动配合体温监测及信息登记。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或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时,须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并进行排查。

6.新冠核酸检测结果有效性认定。贵州省卫健委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均有效,新冠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有效期为自结果出具日起 7 天内(含第 7 天),超过有效期原则上要重新检测。

请您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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