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

发布时间:2013-08-07 本文来源:宣传科 作者: 系统

宣传科  周文波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后,我院采取四项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水平。  

一是抓组织领导。以召开党委中心组专题会议学习研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把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作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重点来抓,成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全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二是抓职责履行。为严格依规照章办事,切实履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各项职责,规范相关部门工作程序,结合实际,建立起了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的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重要方面,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  

三是抓举报投诉。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以简报、橱窗等形式,大力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为广大群众对党政领导干部行使监督权提供了保障,便利了人民群众对党政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提高了医院党员领导干部依法依规管理服务的水平,拓宽了广大群众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渠道,有效地落实和保障了群众监督,密切了医患关系。

四是抓责任追究。按照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为引导全院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对违规选人用人的不良现象的领导干部从严从重查处,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