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桶装水及瓶装水采购公开询价
经医院研究,拟对我院所需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桶装水及瓶装水采购进行公开市场询价调研。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公告如下:
一、询价内容:
1、本项目区域为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归化街道香田社区双山北路(金海湖院区)、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广惠院区)。(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如需踏勘请自行踏勘。
二、报价终止时间:2026年 4 月 7 日14:00分截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桶装矿泉水及瓶装矿泉水: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取水许可证》(取水水源须为天然矿泉水水源);桶装纯净水: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取水许可证》或证明水源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相关文件;
5、(1)桶装矿泉水及瓶装矿泉水: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18) 的有效水质检测报告,报告中须至少包含界限指标(如锶、偏硅酸等)、限量指标、微生物指标等关键项目;
(2)桶装纯净水: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或现行有效标准的有效水质检测报告,报告中须至少包含电导率、pH值、微生物指标等关键项目;
四、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1. 营业执照、公司资质。
五、报价方式:网络线上报价。
六、报价所需提交材料:
1. 营业执照、公司资质。
2.报价单(附件1)。需同时提交可编辑文档以及打印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扫描件(PDF)。
请将上述材料打包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文件命名方式为:桶装水及瓶装水采购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邮件主题格式为:桶装水及瓶装水采购项目+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报价指定接收电子邮箱:360485937@qq.Com
八、咨询来电: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0857-8321168、18798333344
采购人信息:0857-8269056
九、附件:桶装水及瓶装水采购项目需求
郑重提示:该市场询价并非采购行为,各单位提供的相关产品信息仅用于提高本单位对该产品的认知,不作为本单位采购行为的任何承诺。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报价单(附件2)要求填报,不能漏项或缺项,且报价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有疑问请拨打:采购代理机构信息:0857-8321168、18798333344.
附件1: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桶装水及瓶装水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桶装水及瓶装水采购。
(二)项目内容:
1.(1)桶装矿泉水:提供5加仑(18.9升)及以上规格的桶装矿泉水;
(2)桶装纯净水:提供5加仑(18.9升)及以上规格的桶装纯净水;
两种品类均不得以其他类型饮用水替代,中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两种品类的供货能力。
2.350毫升及以上规格的瓶装矿泉水,标准包装规格为24瓶/件。中标供应商需为采购方定制瓶装水外包装Logo(院徽、医院名称等),设计稿须经采购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产,Logo印刷质量应清晰、牢固、不易褪色。
3.设备提供:中标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免费提供足量的温热型立式饮水机供院内使用,不收取任何押金、租金或折旧费用。饮水机的产权仍归中标供应商,采购方负责日常保管。饮水机须为全新或经全面翻新消毒、功能完好的设备,且须符合国家电器安全标准(具备3C认证)。中标供应商须建立饮水机管理台账,每台设备张贴唯一编码及维护记录卡。
(三)项目位置: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归化街道香田社区双山北路(金海湖院区)、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广惠院区)。
二、物资交货
1.中标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不间断配送服务。
2.接到采购方配送通知后,须在20分钟内送达指定地点(指从接到通知至货物送达科室所在楼层指定位置的时间)。
3.交货时,双方应现场检查包装完整性、生产日期及水体有无可见杂质,并由接收科室人员签字确认。未经签收的水,损毁风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对于瓶装水,须按批次提供同批次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4.中标供应商需配备固定的配送人员及车辆,配送人员需持有健康合格证,并遵守医院感染控制管理规定(如进入病区需穿戴鞋套、着装整洁等)。
三、货物质量与附加服务
(一)质量保证:
1.所有产品必须在明示保质期内(桶装水送达时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且不得少于2个月)。过期产品必须无条件退换,否则不予结算且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水质标准:
(1)桶装矿泉水及瓶装矿泉水: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 要求。
(2)桶装纯净水: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或现行有效标准要求。
(3)采购方对水质有疑议时,有权随机共同取样送检,送检样品应包括存疑批次产品。检测不合格的,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费用及后果,并承担因此给医院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患者投诉处理、舆情应对等)。
3.产品开封使用后,若发现悬浮物或杂质,中标供应商应立即免费更换。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的,该桶水费用不予结算,并承担相应责任;因采购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4.中标供应商须每年至少向采购方提供两次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不同生产批次的水质检验合格报告备查:
(1)桶装矿泉水及瓶装矿泉水报告:须符合GB 8537-2018标准,包含界限指标、限量指标、微生物指标等关键项目;
(2)桶装纯净水报告:须符合GB 19298-2014及GB 17323-1998标准,包含电导率、pH值、微生物指标等关键项目;
(3)报告应与供应产品批次一致。
(二)附加服务:
1.中标供应商须每年免费提供至少两次全院范围内饮水机的专业清洗、消毒及基础维修保养服务,清洗消毒须使用食品级消毒剂,并建立清洗消毒记录台账,由使用科室签字确认。饮水机出现故障时,中标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确保科室用水不间断。
2.备用保障: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不低于医院日均用量20%的备用库存,并免费提供适量的周转空桶供医院应急使用。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按“元/桶”(桶装纯净水、桶装矿泉水)和“元/瓶”(定制瓶装矿泉水)进行单价报价。
2.报价为含税到货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货物本身价格、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上楼费(无电梯楼层)、空桶回收及清运费、饮水机及周转桶提供与维护费、瓶装水Logo定制费、税费及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3.中标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为固定单价,不因市场价格波动、配送楼层高低等因素调整。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桶装水及瓶装水采购报名登记表
报价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项目:
1、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桶装水及瓶装水采购询价公开市场调研。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并理解贵方发布的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桶装水及瓶装水采购公开市场调研公告,满足贵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内容。我方报名参加本次公开询价活动,并郑重承诺所提供的报价内容真实有效。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2026年 月 日
附件1: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桶装水及瓶装水采购报价单
报价清单 | ||||||
序号 | 产品 | 规格型号及标准 | 单位 | 单价 (元,含税) | 品牌 | 备注 |
1 | 桶装纯净水 | 5加仑/18.9L及以上 | 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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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产品 该报价为金海湖院区、广惠院区通用价格 含上楼费及空桶回收 |
2 | 桶装矿泉水 | 5加仑/18.9L及以上 | 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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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产品 该报价为金海湖院区、广惠院区通用价格 含上楼费及空桶回收 |
3 | 定制瓶装矿泉水 | ≥350ml,24瓶/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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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产品 报价包含瓶身及外包装定制费用,不另行收费 |
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注:报价为含税到货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货物本身价格、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上楼费(无电梯楼层)、空桶回收及清运费、饮水机及周转桶提供与维护费、瓶装水Logo定制费、税费及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